房產百科內容
(租賃)雙方應備證件
2011-09-26
(租賃)雙方應備證件
一、簽約租賃契約雙方應備證件。
(1)出租人:土地、建物權狀(影本)、所有權人身分
証、印章、房屋稅單、使用執照、水、電費
單、仲介服務費。
(2)承租人: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大、小章、
簽約人身份証及印章、租、押金支票、仲介
服務費。
(3)公 證:如為公司,應備授權書、公司登記事項卡(6
個月內有效)、公證費用。
二、設立公司(分公司)應備資料。
(1)房屋稅單(影本)。
(2)所有權人身份證(影本)。
(3)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4)建築物使用執照(無使用執照,可用電費單備用)。
(5)建物、土地權狀(影本)。
(6)門牌整編證明(如有門牌已整編者,房屋稅單與權狀
地址不同者)。
(7)地籍圖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