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開發飯店

飯店交易方式

  1. 租賃
  2. 現有飯店頂讓、併購
  3. 整棟大樓買賣交易
  4. 買地自行興建飯店
  5. 售後回租
  6. 地主、飯店:合建合資
  7. 委託經營管理

飯店展店需求

  1. 坪數:500-3,000坪。(中、南部:500~2,000坪)
  2.  總房間數:50-150間。(中、南部:50~120間)
  3.  房間室內面積:台北(4-8坪) 、台中(6-10坪)、台南及高雄(5-8坪)。
  4. 租金:每坪租金:台北(1,300-2,500元/P) 、台中(400-800元/P) 、台南及高雄(350-600元/P)。
  5. 租期:10-15年(辦理公證) 。
  6. 裝修期:3-6個月免租金裝潢期。
  7. 7年以上需有2個逃生梯。
  8. 現有飯店(旅館)為首選(取得合法執照) 。
  9. 地點:都會精華區、捷運站、火車站(10分鐘以內車程) 、主要幹道、交流道旁、熱門觀光景點、夜市等。
  10. 整棟大樓、獨棟透天為首選。
  11. 二樓以上,要連續樓層,1樓有獨立直通電梯及獨立出入口。
  12. 其他:廣告招牌、外觀拉皮、停車位、取得旅館執照、設置鍋爐、冷氣主機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