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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稻埕容移》瑞安街四樓變十二樓 鄰爭日照權
《大稻埕容移》瑞安街四樓變十二樓 鄰爭日照權
〔自由時報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
北市古蹟、歷史風貌區十四年來容積移出至少
不需都審會審查 制度漏洞
「台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規定,公共設施保留地等地的容積移入新基地,須經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查,評估是否衝擊環境,且容積移入基地面積最少達
移入33%容積 可蓋
都發局長邊泰明表示,若不是瑞安街個案是一起都更案,須進入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查,否則也無法發現。上個月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查瑞安段三小段三○二地號等土地都更案,周邊四層樓老公寓的鄰居們擠爆會場,指該都更基地只有五七四平方公尺(一七三坪),未來將興建
邊泰明也說,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規定,信義計畫區等整體開發區容移上限四十%,而一般區域最高卅%,若瑞安街都更案送至都審會,根本不可能核到卅三%容移量。都更會委員陳美珍也說,此案容移的妥適性有檢討空間。
瑞安街都更案 將檢討再審
市議員王鴻薇批評,大稻埕風貌區為台北容積移轉制度的濫觴,但政府缺乏通盤管制,造成一市多制;建商多想盡方法在高地價的精華區、豪宅區拚命容移,增加獲利,也讓掮客炒作大賺暴利。經統計,大稻埕風貌區已移出約一半的容積、約四.
大稻埕容移 擬修法規範
擔任都發局長不到一年的邊泰明最近發現此問題,昨天局內已先針對大稻埕風貌區進行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的公開徵求意見,未來擬修法,將該區容積移轉移出、移入都要納入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控管;至於瑞安街都更案將檢討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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